单位

概况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体系;

2.负责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研究提出学校国有资产高效利用方案,推动建立学校国有资产的共享共用机制;

4.负责学校国有资产配置、评估、处置及监管工作;

5.负责办理学校资产管理中的相关审批程序,监管相关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

6.负责学校各类资产数据的统计、整理、上报及绩效考核工作,为学校校园规划和资产配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7.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公用房分类管理,配合学校空间布局调整规划,并落实公用房有偿使用工作;

8.负责学校公用房的配置、腾退及置换相关工作;

9.负责组织办理国产设备退税、进口设备贴息工作;

10.负责国有资产信息化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