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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公用房分为哪几类?各类用房的管理原则是什么? 解答:分为四类:
(1)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 "保障基本、定额配置、超额收回"; (2)教学科研实体单位用房 - "保障基本、定额配置、超额有偿、绩效奖励"; (3)公共服务体系用房 - 足额保障; (4)经营性用房 - 按市场价收取租金。
2: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配置标准是什么? 解答:(1)办公室用房额定标准:正厅级≤30㎡/人,副厅级≤24㎡/人,正处级≤18㎡/人,副处级≤12㎡/人,其他工作人员≤9㎡/人; (2)办公辅助用房额定标准:按3㎡/人核定; (3)专项业务用房额定标准: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土地房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报土地房产领导小组审批。
3:教学科研实体单位公用房的配置标准是什么? 解答:(1)行政人员办公室用房额定标准:正处级≤18㎡/人,副处级≤12㎡/人,科级及以下≤9㎡/人; (2) 办公辅助用房额定标准:教学实体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师生规模分档进行核定。师生规模≤300人:160㎡,师生规模301-500人:210㎡,师生规模501-1000人:260㎡,师生规模1001-2000人:310㎡,师生规模>2000人:360㎡。科研实体单位根据本单位核定编制数进行核定,低于10人的,按40㎡配置,每增加1人增加1㎡;有独立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参照教学实体单位办公辅助用房定额标准减半执行。 (3) 教师工作用房定额标准:以核定基准日人事处提供的实体单位教师编制数(含实验技术系列人员及全职博士后)按12㎡/人标准核定。 (4) 教学用房定额标准:教学用房每三年核定一次,核定后不属于教学用房的调整为其他类型的用房管理。本科生实验实训教学用房原则上每周排课时间不少于三单元(12学时)或每学年不少于384学时。 (5) 教师科研用房定额标准:正高级100㎡/人,副高级60㎡/人,中级及以下30㎡/人。还需乘以学科系数(0.2-1.0不等)。 (6) 荣誉人才科研奖励用房定额标准:A类500㎡/人,B类200㎡/人,C类120㎡/人,D类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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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需要新增或调整公用房面积时,应如何申请?
解答:需向土地房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请,不同用途由不同部门论证: (1) 办公与服务用房 - 校长办公室、资产管理处; (2) 实验实训教学用房 - 教务处牵头、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协同; (3) 科研实验室等 - 人事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等; (4) 教室 - 教育技术与教学资源中心。
5:会议室或资料室想拿出来共享时,应如何申请?
解答:在核定基准日前向资产管理处申报,由资产管理处会同相关部门现场核验,不计入定额面积。
6:公用房面积调整的审批权限如何划分? 解答:500㎡以内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500㎡以上需提请领导小组研究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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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哪些情况下需要缴纳公用房资源使用费? 解答:(1)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超额部分;(2)教学科研实体单位科研用房全部面积;(3)经营性用房全部面积;(4)特殊情况下批准的短期用房。
8:办公用房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解答:超定额标准的,按照30元/月/㎡收取公用房资源使用费。
9:科研用房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解答:实行阶梯收费:定额内8元/㎡/月,超50%以内15元/㎡/月,50-100%部分25元/㎡/月,超100%部分50元/㎡/月。
10:公用房资源使用费如何缴纳?
解答:计划财务处开设专用账户,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逾期将从单位预算或相关经费账户直接扣除。
11:公用房资源使用费收取方式是怎样的? 解答:计划财务处为各实体单位开设公用房资源使用费专用账户,用于实体单位收取基层单位和个人的公用房资源使用费、缴纳学校核定的公用房资源使用费(实体单位及个人缴纳的公用房资源使用费应从其可使用的相关经费中支出,包括二级单位的创收经费、纵向课题间接经费、横向经费等,最终经费缴纳应遵从校计划财务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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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公用房闲置多久会被收回? 解答:闲置半年以上由所在单位收回;闲置一年以上由学校收回并核减定额。
13:哪些行为属于违规使用公用房? 解答:包括擅自改变用途、出租出借、违规装修、占用公共设施、将公用房用于居住等11类行为(详见办法第三十一条)。
14:违规使用公用房会有什么后果? 解答:学校可采取约谈、限期腾空、停水停电等措施,并按违规所得(或损失金额)的2倍收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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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科研用房使用绩效如何考核?
解答:分为管理绩效考核和综合绩效考核。 (1) 管理绩效考核:由资产管理处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为各实体单位公用房管理制度体系建设、配置水平、使用管理等方面设置绩效评价指标,考核等次分为A、B、C三档,奖励基数为实体单位缴纳总金额的30%,奖励标准为:A档100%,B档80%,C档60%。综合绩效考核(按科研效率排名),分别对应不同奖励比例。 (2)综合绩效考核:由资产管理处会同计划财务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组织实施,考核对象为所有实体单位。理工医类和人文社科类分两个类别,以实体单位的科研效率为标准进行排名(科研效率=总科研进账经费/总科研用房面积),根据排名实施差异化奖励,奖励基数为实体单位缴纳总金额的5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6:绩效奖励经费如何使用? 解答:返还给实体单位统筹使用,原则上专款专用,但可适量统筹,需报资产管理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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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新成立单位如何核定公用房? |
解答:成立满一年后按细则确定定额面积并核定费用。
18:在两个及以上实体单位工作的人员如何计算定额?
解答:由相应的实体单位协商归属,在核定基准日前报资产管理处备案,按协商结果进行定额配置,未提前备案的按人事处核定的编制归属进行定额配置。
19:在岗人数超过人事处核定的编制数的实体单位怎么核算?
解答:向资产处提出申请,由资产管理处会同人事处现场进行核验。
20:大型仪器共享平台是否有优惠政策?
解答:根据开放共享考核结果,分档核减相应面积的公用房资源使用费,优秀等次核减100%,良好等次核减80%,合格等次核减60%,不合格等次核减50%。
21:特殊科研单位用房参照什么标准?
解答:食品科学与资源挖掘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硅基LED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实体单位的公用房配置,原则上按本细则的标准进行核定,若学校出台特殊规定,从其规定。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查阅《南昌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全文或联系资产管理处咨询。